封丘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意见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点击次数:4604
封丘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意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年底前,完成省级两批基础清单中的全部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2025年年底前,全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办事体验不断优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任务分工
(一)优化再造办理流程。县级各牵头部门、联办部门要及时与市级对口部门对接,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对已经梳理好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要素、办理流程进行本地化配置,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积极推行联动审批、联合评审(勘验、验收)等联办机制,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二)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参考省定办事指南,对我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含流程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进行优化整合,统一形成办事指南,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并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要按照《新乡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操作规程》(新“放管服”组〔2021〕7号附件1)要求,同步配套制定具体的标准化工作规程,厘清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职责,明确办理标准、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等。
(三)统一受理和出件方式。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窗受理”,有条件的乡镇可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延伸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栏,通过统一入口实现“一端受理”,并向政务服务移动端、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自助申办。各有关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受理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下综合受理窗口或线上专栏提交的申请。整合优化出件环节,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采取窗口发放、物流快递送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第一时间送达申请人。加快推行以电子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证照,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四)加强平台支撑、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应用。政务大数据管理部门要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事项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等公共支撑能力,加快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建设。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涉及的业务办理系统改造、整合力度,加快实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的实质性对接,确保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关联整合办事材料信息和电子证照目录、数据资源目录,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
(五)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在国家、省、市事项清单基础上,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以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为基础,持续深入组织梳理并选择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研究提出更多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并按程序统一公布实施。
(六)加强综合监管。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跨部门、跨业务的特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审管衔接,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辖区内“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对各部门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定期通报并向本级政府报告进展情况。组织编制并发布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明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名称、涉及事项、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主管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切实加强政策、业务、系统、数据等支撑保障。“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建设、部门相关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和整合对接、业务梳理、培训推广等费用,由各级财政安排经费予以保障。
(二)加强协同配合。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核心环节或第一个环节的办理单位为牵头单位。各级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流程优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编制、系统对接、信息共享、联动审批、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联办部门要与同级牵头部门密切协作,积极主动作为,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对不符合“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精神的规章、制度,要及时调整完善。
(三)加强评价监督。要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好差评工作,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评估,不断健全完善“一件事一次办”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考核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下综合受理窗口或线上专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相关部门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内容,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