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app下载手机版官网 封丘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封丘县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3年01月18日 点击次数:102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省法院联席会议精神,加强县政府与县法院之间的常态化联络沟通协调,推动法治封丘、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据新乡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封丘县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统筹运行府院联动机制,通报会商府院联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府院法治共建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王跃峰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召集人:景胜海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召 集 人:王 亮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宋克洋 县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金融局、县信访局、县政务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行封丘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封丘监管组主要负责同志,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沟通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人员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
2.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常务副召集人、副召集人主持,通报府院联动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府院联动工作,研究审定府院“双清单”,压实相关单位责任。
3.联席会议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
二、工作任务
(一)主要任务。
1.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持续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加大行政调解力度。进一步发挥法院职能,建立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执法问题和行政复议疑难问题定期研讨、常态化庭审观摩等制度,完善行政案件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共同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将平等保护原则贯穿政府立法、行政执法、法院司法、普法守法等各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禁违法采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坚持善意文明的执法、司法理念,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防止因违法违规适用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惩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府院双方加强协作配合,研判营商环境重大问题,协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共同维护政府和司法公信力,努力建设更具吸引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3.化解企业破产难题。切实发挥法院破产审判职能,建立完善企业市场化帮扶、救治和退出机制,畅通企业破产立案渠道,严防“假破产、真逃债”,依法公正高效办理破产案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作用,完善破产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破产费用保障机制,统筹解决企业破产中的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变更注销、涉税事务、社会稳定等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开展。
4.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法院执行工作与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良性互动,常态化运行执行联动机制,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跨领域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大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涉行政机关案件执行机制,健全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机制。
5.建立重大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加强法院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聚焦金融风险化解、问题楼盘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风险防控协同能力,形成共同防范化解风险的合力。
(二)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根据法定职责,结合府院联动工作任务,明确本单位牵头落实的年度具体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拟定“双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报联席会议审定。
三、常态化联动方式
(一)长效化协调会商制度。对联席会议确定的双清单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座谈会、研判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二)日常化沟通联络制度。政府部门和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对接,加强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对无法达成共识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处理。相关成员单位要定期分析研判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三)信息化数据共享制度。积极推进司法与政务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搭建府院联动数字化平台,构建政府、法院无障碍沟通的多维度立体网络,打破府院交流屏障,推进府院互动信息化、规范化、长效化。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联络员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府院联动工作,确保府院联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推动工作落实。府院联动相关会议对研究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形成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有关单位要及时研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工作无缝对接、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府院联动工作纳入法治封丘(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对双清单和会议纪要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平台新乡分平台对责任单位进行评价,有关落实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并视情予以通报,确保联动实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省法院联席会议精神,加强县政府与县法院之间的常态化联络沟通协调,推动法治封丘、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据新乡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封丘县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统筹运行府院联动机制,通报会商府院联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府院法治共建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王跃峰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召集人:景胜海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召 集 人:王 亮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宋克洋 县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金融局、县信访局、县政务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行封丘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封丘监管组主要负责同志,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沟通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人员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
2.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常务副召集人、副召集人主持,通报府院联动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府院联动工作,研究审定府院“双清单”,压实相关单位责任。
3.联席会议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
二、工作任务
(一)主要任务。
1.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持续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加大行政调解力度。进一步发挥法院职能,建立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执法问题和行政复议疑难问题定期研讨、常态化庭审观摩等制度,完善行政案件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共同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将平等保护原则贯穿政府立法、行政执法、法院司法、普法守法等各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禁违法采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坚持善意文明的执法、司法理念,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防止因违法违规适用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惩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府院双方加强协作配合,研判营商环境重大问题,协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共同维护政府和司法公信力,努力建设更具吸引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3.化解企业破产难题。切实发挥法院破产审判职能,建立完善企业市场化帮扶、救治和退出机制,畅通企业破产立案渠道,严防“假破产、真逃债”,依法公正高效办理破产案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作用,完善破产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破产费用保障机制,统筹解决企业破产中的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变更注销、涉税事务、社会稳定等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开展。
4.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法院执行工作与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良性互动,常态化运行执行联动机制,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跨领域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大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涉行政机关案件执行机制,健全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机制。
5.建立重大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加强法院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聚焦金融风险化解、问题楼盘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风险防控协同能力,形成共同防范化解风险的合力。
(二)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根据法定职责,结合府院联动工作任务,明确本单位牵头落实的年度具体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拟定“双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报联席会议审定。
三、常态化联动方式
(一)长效化协调会商制度。对联席会议确定的双清单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座谈会、研判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二)日常化沟通联络制度。政府部门和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对接,加强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对无法达成共识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处理。相关成员单位要定期分析研判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三)信息化数据共享制度。积极推进司法与政务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搭建府院联动数字化平台,构建政府、法院无障碍沟通的多维度立体网络,打破府院交流屏障,推进府院互动信息化、规范化、长效化。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联络员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府院联动工作,确保府院联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推动工作落实。府院联动相关会议对研究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形成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有关单位要及时研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工作无缝对接、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府院联动工作纳入法治封丘(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对双清单和会议纪要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平台新乡分平台对责任单位进行评价,有关落实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并视情予以通报,确保联动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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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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