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点击次数:37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的通知》,现将2023年度高企认定培育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
(一)县科工信局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等)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9)、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拷贝至U盘)一并报送至县科工信局科技综合股(县政府四楼),同时报送同级财政、税务管理部门。
(二)根据工作安排,省厅拟定7月下旬和10月下旬组织两次评审,县科工信局分两批向省厅报送申报材料,第一批报送时间为:7月10日;第二批报送时间为:10月10日。
二、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重大变化报告
(一)县科工信局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内企业申请材料,企业将变更报告、变更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拷贝至U盘)报送至县科工信局科技综合股。县科工信局于5月、8月、10月分三批向省厅报送高企名称变更和重大变化材料。
县科工信局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变更申请材料的初审和汇总工作,并按照要求报送至省科技厅。
(二)企业发生更名与重大变化的,必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流程,再提出认定申请。
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县科工信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新科〔2023〕36号)要求,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快速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根据企业创新发展实际,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制定完善培育库入库、出库标准,加强在库企业培育指导和政策支持。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企业认定服务,落实部门会商机制,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联动协同,严把审核推荐关,持续提升高企认定申报质量。
(二)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手段进行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解读和宣贯,面向科技企业持续推送、解读最新科技惠企信息和政策。要加强跟踪服务工作,精准发动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进一步深挖科技企业发展潜力,不断健全“微成长、小升规、高变强”的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库。
五、业务咨询
科技综合股:0373-8296407
联系人:张全营 18537330290
电子邮箱:fqkjj@163.com
附件:1.《河南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的通知》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1.《河南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的通知》
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
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模板
5.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6.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7.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指南
9.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推荐汇总表
10.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名单(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