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服务企业 “十不准”
时间:2019年12月10日 点击次数:8354
一、不准实施无法定依据的执法行为。
二、不准擅自改变行政执法的种类、幅度和程序。
三、不准随意作出停产停业、查封扣押等决定。
四、不准向企业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
五、不准以任何名义到企业就餐或安排企业接待。
六、不准邀请企业参加个人婚丧嫁娶事宜。
七、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借款、借物、借车。
八、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无偿索要产品。
九、不准在企业兼职取酬(包括配偶、子女等)。
十、不准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以上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8298110
举报邮箱:fqxjfb@sina.com
二、不准擅自改变行政执法的种类、幅度和程序。
三、不准随意作出停产停业、查封扣押等决定。
四、不准向企业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
五、不准以任何名义到企业就餐或安排企业接待。
六、不准邀请企业参加个人婚丧嫁娶事宜。
七、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借款、借物、借车。
八、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无偿索要产品。
九、不准在企业兼职取酬(包括配偶、子女等)。
十、不准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以上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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