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时间:2022年08月26日 点击次数:8721
为了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计划
(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和工勤服务、后勤保障等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文印、收发、保洁、保绿等岗位;
(二)各乡镇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扶贫、医疗卫生、养老托幼服务、社会救助、群团组织、社区矫正、残疾人服务等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五)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六)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即日起报名,如人员招录不满公告长期有效。
2、报名地点:封丘县创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封丘县北干道东段327号原劳动局老院)、各乡镇人社所。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办理要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近期彩色1寸照片现场报名。经工作人员核实基本信息后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同时需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益岗位安置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安置资格。.
(二)签订劳动合同
公益岗实行劳务派遣形式管理,安置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由派遣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发放工资待遇。
四、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按照封丘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为160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安置期限
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最长为3年,到期严格执行退出机制。
公益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停发工资待遇;违规取得安置资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缴违规获取的补贴。
1.自主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违规取得公益岗位资格的。
3.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存在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咨询电话:0373-395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