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2年04月22日 点击次数:9651
封人社许准字〔2022〕第03号
新乡市源锦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4月13日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4月13日受理。经审查,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许可证号:41072722003,有效期自2022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
请你(单位)持本决定,到封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20房间(就业办)办理(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封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