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月20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时间:2020年01月21日 点击次数:6884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封丘县星腾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年产26万立方米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20]07号
封丘县星腾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关于《封丘县星腾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年产26万立方米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20]07号
你单位上报的由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乔玉娜(资格证书编号:HP00019391)编制的《封丘县星腾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年产26万立方米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班子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模具清洗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废气:水泥罐仓顶呼吸孔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高于筒仓3m(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及搅拌粉尘经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15m高的排气筒处理后排放;皮带输送粉尘经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15m高的排气筒处理后排放(与投料和搅拌共用1根排气筒),均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的特别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在厂区及料库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台,厂区地面硬化或绿化,密闭生产车间并在车间内安装高压喷雾设备定期喷淋降尘,增加物料湿度,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厂区粉尘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按相关要求在生产线、厂区进出口、污染防治设施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及用电量监控装置,同时还应安装TSP检测装置及车辆管控门禁系统,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六、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或经营活动。
七、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市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二0二0年元月二十日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昆仑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聚氨酯保温板,300套保温门,300台机组,铁排管15000米,铝排管6000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封环表审[2020]08号
河南昆仑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昆仑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聚氨酯保温板,300套保温门,300台机组,铁排管15000米,铝排管6000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封环表审[2020]08号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陈新辉(资格证书编号:HP00015865)编制的《河南昆仑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聚氨酯保温板,300套保温门,300台机组,铁排管15000米,铝排管6000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班子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封丘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须封丘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收水标准。
2、废气:发泡、熟化成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模具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箱”联合净化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60mg/m3,表9中周界外浓度限值4.0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排放浓度限值80mg/m3,周界外浓度限值2.0mg/m3;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氟化物有组织:其他9.0mg/m3,0.1kg/h;(15m高排气筒)无组织:20μg/m3。VOCs(含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内(车间外1m)特别排放限值6mg/m3的要求。
焊接工段设置固定工位,在固定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配备1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备用,用于收集固定工位外产生的焊接烟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标准要求。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按相关要求在生产线、厂区进出口、污染防治设施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及用电量监控装置,并与县监控平台联网。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或经营活动。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市、县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二0二0年元月二十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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