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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为河南省新乡市辖县,南北长38.2公里,东西宽48.7公里,区域面积1225.51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609个行政村,总人口89.02万。

9月12日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时间:2018年09月12日 点击次数:6439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乡市矿山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200吨起重机及配件新增喷漆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110号
新乡市矿山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乡市矿山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200吨起重机及配件新增喷漆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编号:4107000535)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局班子会研究意见及《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打磨工段设置围挡,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颗粒物厂界外1.0mg/m3排放限值及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要求;喷漆房废气引风方式为“上送风,下引风”,喷漆废气采用“喷淋塔+干式除漆雾装置+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全部妥善处理。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超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封丘县平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平煤北控封丘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18]111号
封丘县平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封丘县平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平煤北控封丘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意见(编号:125)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局班子会研究意见及《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噪声:加强风电机组在日常运行过程中的保养和维护,并对电机组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域的相关限值要求。
    2、固废: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超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水保措施。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3-825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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