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 对河南鹏安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点击次数:9705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相关规定,经过资料审核和现场核实,该公司达到发证要求。我局拟对河南鹏安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发放年6000吨机动车废机油收集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三年。经营范围:机动车维修行业废机油收集,类别HW08,代码:900-214-08。
为保证此次许可证发放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公告,公示期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办公室。
反馈电话:0373-8256975
反馈地址:幸福路南段封丘县生态环境分局。
为保证此次许可证发放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公告,公示期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办公室。
反馈电话:0373-8256975
反馈地址:幸福路南段封丘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