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2019年封丘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 企业名单的通知2019 060
时间:2019年04月16日 点击次数:8944
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监测站、新乡马氏皮业有限公司、新乡联昇皮革有限公司、封丘县鑫达皮革有限责任公司、封丘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
按照《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9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通知》(新环[2019]89号)要求,依据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更新筛选范围,我县新乡马氏皮业有限公司、新乡联昇皮革有限公司、封丘县鑫达皮革有限责任公司、封丘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列入2019年新乡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为强化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范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制度,县环境监察大队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下年度拟纳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报封丘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二、县环境监察大队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点监管企业的污染治理实施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非正常运行情况;并督促企业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三、县环境监测站每年要组织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1次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参考。
四、列入重点监管名录的4家企业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2、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治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杨散;
3、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将监测数据报环保部门,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企业拆除设施、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环保部门备案。
2019年4月16日
按照《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9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通知》(新环[2019]89号)要求,依据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更新筛选范围,我县新乡马氏皮业有限公司、新乡联昇皮革有限公司、封丘县鑫达皮革有限责任公司、封丘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列入2019年新乡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为强化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范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制度,县环境监察大队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下年度拟纳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报封丘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二、县环境监察大队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点监管企业的污染治理实施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非正常运行情况;并督促企业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三、县环境监测站每年要组织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1次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参考。
四、列入重点监管名录的4家企业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2、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治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杨散;
3、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将监测数据报环保部门,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企业拆除设施、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环保部门备案。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