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点击次数:824
封人社许准字〔2024〕第12号
新乡市源锦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7月4日提出的人力资源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7月4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符合开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规定条件和标准。本机关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许可证号:(豫)人服证字【2024】第0727000513,有效期自2024年7月10日至2029年7月9日。
请你(单位)持本决定,到封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20房间(就业办)办理(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封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