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点击次数:992
封人社许准字〔2024〕第10号
河南舜英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5月6日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延期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5月6日受理。经审查,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延期的申请,许可证号:豫劳派41072721003,有效期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7年5月20日。
请你(单位)持本决定,到封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20房间(就业办)办理(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封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