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app下载手机版官网关于印发《封丘县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点击次数:394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封丘县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封丘县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增强全县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积极助推我县文明卫生城市有力开展,全力推进电动二、三、四轮车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管理效果,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百天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不断改善我县城市建成区和城镇驻地道路交通环境为着力点,举全县之力,通过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确保我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通行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安全设施明显完善,电动二、三、四轮车行车秩序明显规范,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意识明显提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有效增强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王亮任组长,县公安局政委文春杰、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常绍松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城管局、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城关镇人民政府、王村乡人民政府等单位分管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刘耀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电动二、三、四轮车乱停乱放;驾驶电动二、三轮不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二、三、四轮车超员、闯红灯、逆行、随意掉头、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系列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道路交通拥堵,流动摊点扎堆占道经营等乱象。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0日)
1.开展安全宣传。各乡(镇)政府、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等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要主动对接融媒体,大造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舆论声势,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争取广大群众理解和配合。
2.下发告知书。县公安交管部门向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发起倡议书,讲明驾驶电动二、三轮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自觉做到驾驶电动二、三轮车佩戴安全头盔,为全县群众作出榜样示范。
3.开展法治教育。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等单位要通过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要通过封丘交通广播、畅通封丘双微平台、短信发布等媒介,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电动车的界定范畴、处罚依据、处罚标准等内容,以及违法行车的危害性和典型事故案例,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5月21日—2024年8月31日)
一是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严查严处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加强对电动二、三、四轮车的源头监管。对电动二、三、四轮车进行技术和质量检测,杜绝不能上牌的超标、非标产品流入市场。
二是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全县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
三是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进一步规范营运市场管理和运行,维护正常营运秩序;落实人员参与路面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行为。
四是县城管局负责对城区人行道上违规停放的电动二、三、四轮车依法清理、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电动二、三、四车销售商家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规范环卫电动三轮车管理和运行。
五是县教体局负责以学校为阵地,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校报、召开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对中小学生安全驾驶电动车进行教育,杜绝12周岁以下中小学生驾驶电动二、三轮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督促学生家长规范驾驶电动二、三、四轮车,接送学生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不要有超员、超速、逆行、随意掉头、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规范停车,禁止乱停乱放,停车时不准超越斑马线。
六是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对住宅小区、施工工地电动二、三、四轮车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录音、悬挂横幅、劝导教育等方法督促小区居民、施工工人出行佩戴头盔,落实整治措施。
七是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全程宣传报道,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及时发布综合整治动态,通过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为集中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是县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建立处罚机制,充分发挥交通秩序整治主力军作用,在黄池路、北干道、振兴路、文化路设四条严管街,在严管街范围内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九是县城管局、县公安局负责加大查堵点、治乱点力度,对我县瑞封超市、新阳光超市、宽广购物广场等大型商超以及重点学校周边路段开展有针对性的清理整顿,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
十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由县公安局牵头,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每周开展一次集中行动。
十一是城关镇、王村乡负责对辖区内村民、党员干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结合公安、城管责任段以外的村内区域,利用乡级执法大队开展电动二、三、四轮车集中整治。
十二是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负责建立督导机制,成立督导组,每周针对责任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及各单位公职人员违规受处罚情况进行督导,并全县通报。
(三)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
全县各职能部门要将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列入日常工作,保持常态化的管理力度;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防止电动二、三、四轮车道路交通违法反弹和再度蔓延。每周召开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例会,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和分析出现的问题,研究部署针对性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要从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执行坚决,稳步推进综合整治行动。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整治期间,要按照工作安排和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部门与部门之间要步调一致,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要注意掌握路面动态,及时互通信息;定期总结工作进展,研究部署工作措施,整体推进整治行动。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对整治工作进行不间断督查检查,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工作棚架现象将严肃查处。
(四)完善机制,巩固成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电动二、三、四轮车的日常管理,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管理机制,创造更加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结束后,要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严防反弹。
各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每周五上报本单位工作信息,随时上报好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