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app下载手机版官网关于印发《2021年森林封丘、花海封丘建设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点击次数:10692
封政文〔202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
《2021年森林封丘、花海封丘建设考核奖惩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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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6日
2021年森林封丘、花海封丘建设考核奖惩办法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及省市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推进会议精神,落实县委第十一届第十二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以“省级森林城市”创建为基础,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县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持续开展全域绿化、美化,实施花海封丘建设。按照省、市、县林业工作要求,在科学防控疫情的同时,紧抓当前春季植树造林有利时机,以森林城市系列创建为基础,以“全域绿化、全域花海”为抓手,涵生态、种风景,突出全域绿化,以绿色贯通城乡,逐步实现以绿荫城、以绿荫镇、以绿荫村、以绿荫院;实施花海封丘建设,从县城到乡村实现“绿满寿乡、花海封丘”的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19个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二、考核要求
在科学防控疫情的同时,全面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封丘、花海封丘。为确保森林封丘、花海封丘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森林封丘、花海封丘建设专项督查组,对各乡(镇)今冬明春林业生态建设任务进行现场查看、考核验收(6月底对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及造林成活率进行一次验收;12月底对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及造林成保率进行考核验收)。
三、考核内容
按照《2021年森林封丘 花海封丘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建立2021年森林封丘、花海封丘建设工作任务台账,同时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单位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本着既要有造林总量,又要重点突出、各有特色的原则,科学、有序地开展春季植树造林工作。本次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根据造林任务总量、质量、精品特色等情况酌情予以加减分,各乡(镇)及县直单位分项任务未有要求的,则视为该项工作得到基础分。
(一)森林城市建设
1、扎实做好补植补造完善提质工作
对于2018年全省国土绿化提速行动以来的各类造林,特别是廊道绿化等,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扎实开展补植补造。
得分标准:按标准完成目标责任书及台账分配此项任务的,得分为该项工作的基础分,否则不得分。
2、农田林网建设
全县各乡(镇)按照目标责任书任务要求,以现有沟河路渠林带为框架,补齐短板,消灭空档,有序开展田埂、边沟、河渠、田间道路绿化。
得分标准:按照农田林网建设标准完成任务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3、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及龙头企业。
积极推进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森林乡村“示范村”建设,让森林走进城市、乡村,让城市、乡村拥抱森林,让广大人民群众明显感受到“身边增绿”,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进园。2020年度的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示范村建设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补植补造、完善提升;2021年申报的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示范村建设任务,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打造,确保2020至2021年度的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示范村建设顺利通过验收。建设森林特色小镇2个,森林乡村示范村15个,省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1个。
建设森林乡村5个(国省级2个、市县级3个)。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效融合,政府推动全民参与,使老百姓“栽上摇钱树、庭院种上幸福花”,选定各派驻部门扶贫工作队所驻的137个村庄作为实施村边、河边、渠边、路边、塘边、边角地“六边增绿”的试点村,按照森林乡村标准进行绿化建设,从中择优申报国省级、市县级森林乡村,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得分标准:全县各乡(镇)、村被授予森林特色小镇、国家级森林乡村、省级森林乡村、市级森林乡村、森林乡村示范村称号的,将酌情予以加分,其中森林特色小镇称号的加 1 分,森林乡村建设国家级加 2 分,省级加 1 分,市级加 0.5 分,森林乡村“示范村”加 1 分。
持续性开展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推荐及申报工作,各乡(镇)辖区范围内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被授予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市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酌情加分。国家级加 2 分,省级加 1 分,市级加 0.5 分。
4.“六边增绿”
全县实施“六边增绿”(村边、河边、渠边、路边、塘边、边角地),消灭绿化空白点。
得分标准:按照台账和目标责任书完成任务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5、廊道绿化提升。
以“廊道林荫化”为目标,对县域内国省道、县乡村道及河渠等通道进行补植补造和完善提升;黄河河务部门在原有绿化基础上,完善黄河大堤内堤防浪林带和外堤淤背区护堤林带,提升黄河大堤绿廊建设效果;以天然渠、文岩渠、控导工程连接线、进滩公路道路绿化以及农田防护林建设为重点,点线面相结合,全面提升沿黄绿网建设效果。
得分标准:按照建设标准完成任务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6、宜林沙荒地造林。
封丘县宜林沙荒地涉及曹岗乡、黄陵镇、荆隆宫乡、李庄镇、留光镇、鲁岗乡、潘店镇、尹岗镇8个乡(镇),做好宜林沙荒地恢复造林工作。
得分标准:按照建设标准完成任务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7、督查恢复造林
全县范围内已办理采伐手续未更新造林的,及森林督查清查出需要恢复造林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补栽。
得分标准:按照恢复标准完成任务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8、特色经济林和花卉苗木
充分发挥优质林果种植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推动我县特色经济林建设;巩固和发展我县花卉苗木产业,促进苗农增收和国土绿化内在品质提升,助推乡村振兴。
得分标准:按照台账完成任务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9、森林抚育
要大力推进森林结构优化调整,加大抚育工作力度,调整林分结构。同时,森林抚育工作要向成规模的特色经济林倾斜,通过补植、割灌除草、浇水、施肥等措施,促进林分健康生长。
得分标准:按照台账完成任务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10、各驻村工作队牵头负责驻村绿化工作
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效融合,充分发挥各驻村工作队优势,各驻村工作队在所驻村庄牵头开展绿化工作,全县创建20个森林示范村、花园示范村、果园示范村,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得分标准:按照台账和目标责任书完成任务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三)“花海封丘”建设。
花海封丘”绿化标准:完成小游园(小景点、桥头堡)建设、花园式庭院、墙体绿化、围村林绿化任务。
游园是利用村内外空闲地打造,游园面积大小不限。选用乔、灌、花、草、藤、果等植物打造游园及墙体绿化,达到花园化效果。花园式庭院是在现有各类庭院绿化建设的基础上,以县城区各类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住宅小区等为重点创建对象,庭院面积不小于一亩,绿化规划科学,总体布局合理,乔灌花草等植物合理配置,突出以乔木为主,绿化档次高,生态景观效果好,企业和住宅小区的庭院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其他单位庭院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提倡拆墙透绿和立体绿化。入村主干道和村内道路栽植有行道树,并实现多树种配置、乔灌花相结合,形成一路一树,一街一景。
1、“全域三园”(花园、果园)建设。持续推进花园、果园建设。全县各乡(镇)果树进村、进院,形成“一乡一品”。
得分标准:按照花园村、果园村建设任务要求完成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有特色、亮点的酌情予以加分。
2、乡(镇)所在地45亩以上小型公园、游园或成片森林
全县各乡(镇)在乡(镇)所在地建设45亩以上小型公园、游园或成片森林,各乡(镇)所在地特别是沿国、省、市、县道路的集市栽植高大乔木不少于500棵。
得分标准:按照标准完成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有特色、亮点的酌情予以加分。
3、乡(镇)辖区内行政村3亩以上小型公共绿地
全县各乡(镇)在乡(镇)辖区内行政村建设3亩以上小型公共绿地。
得分标准:按照标准完成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有特色、亮点的酌情予以加分。
4、小游园、桥头堡建设。
按照台账要求,2021年全县要建设小游园40个、桥头堡19个。
得分标准:按照标准完成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有特色、亮点的酌情予以加分。
5、花园式单位创建。
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县建设一大批花园式机关、花园式学校、花园式住宅小区和花园式企业等花园式单位,切实改善和提升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省市级文明单位要拆墙透绿、应绿尽绿,县直各单位、具备条件的要破土增绿,建设绿化停车位;县城区边角地梳理汇总、登记造册,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绿化、谁收益”的原则进行绿化。
得分标准:按照目标责任书及台账标准完成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有特色、亮点的酌情予以加分。
6、乡(镇)辖区内行政村两委办公场所阵地绿化。
在村两委办公阵地院内、房前屋后及周边等最大限度腾出绿化空间,植树不少于10棵。
得分标准:按照目标责任书及台账标准完成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有特色、亮点的酌情予以加分。
四、评分标准
2021年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暨生态封丘森林建设、“花海封丘”建设活动实施百分制考评,具体细则如下:
1、严格按照任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造林总量任务得分100分,超额或未完成按比例予以加减分;
2、超额完成部分按照比例(5%为0.5分)加分,未完成部分按照比例(5%为0.5分)减分;有造林精品亮点的按照比例予以加分,一处亮点加1分;
3、年底验收考核成保率情况,成保率保证不低于90%,否则按照比例减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五、奖惩方式
县政府将拨出专项工作经费生态建设补偿和奖励资金。在全县国土绿化提速行动中,对森林封丘、“花海封丘”建设工作投入大、绿化效果好、特色和亮点突出、“六结合”(国土绿化提速森林封丘建设与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与“诚信封丘、生态封丘、长寿封丘、幸福封丘”四个封丘建设相结合,与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相结合)到位、方法适用得当、形成示范带动扶持作用的乡(镇)、单位,按照投资额度(以实际票据等相关凭证为准)的比例进行补助。对全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奖励。
对因工作不到位、任务完成差而影响全县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推进建设森林封丘责任目标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并采取约谈、项目与林木采伐指标限批等制约措施。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分项任务特别是农田林网建设、宜林沙荒地造林、督查恢复类造林及林木采伐更新造林任务未完成的,林业工作考核视为零分;影响全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的或被国家、省森林督查予以约谈、挂牌督办的,将移交至县纪委监委进行追责。
六、工作要求
2021年是“十三五”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工作的开局之年,各单位、乡(镇)要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紧扣群众需求,结合全县实际,做高品质绿化。在保障造林总量的基础上,坚持精品、出彩的原则,提升全县城市品位,为省级森林城市的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1、挂图作战。全县各单位、乡(镇)要按照签订目标责任书的任务以及花海封丘建设台账对标对表加快实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2、打造精品。每个乡(镇)要建设一到两个精品示范段、示范村、示范路、示范渠,由乡(镇)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分包,责任到人,打造一村一景、一村一品,形成以点穿线、以线带面的格局,结合花海封丘建设实施方案及建设任务台账,按照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宜林则林的要求,持续巩固提升花海封丘建设成效。
3、确保本着“栽一棵活一棵,栽一片成一片”的原则,植树造林严格执行“七个高质量”(规划高质量、设计高质量、树苗高质量、挖坑高质量、栽植高质量、浇水高质量、管护高质量)。
4、强化管护。加强新植林木及现有森林资源的管护,强化管护队伍建设,科学使用生态护林员,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网格护林体系的作用。
5、强化督导。进一步加大生态封丘森林建设年及花海封丘建设督查力度,并进行观摩评比,排名通报。乡(镇)主要领导要对2021年生态封丘森林建设情况进行述职,并纳入年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