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官方入口关于印发《封丘县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迎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年09月04日 点击次数:19357
封政办〔2020〕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创建工作,迎接国家对我县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经研究,现将《封丘县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迎国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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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3日
2020年8月13日
封丘县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创建工作迎国检实施方案
创建工作迎国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谐发展,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享受更公平、更高质量教育的需求,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缩小校际间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围绕我县建设教育强县战略目标,实现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办学基本标准,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2020年8月3日—8月9日)
1.制定工作方案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及全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制定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迎国检”各项准备工作。
2.召开专题会议
各乡(镇)政府及义务教育各学校要召开均衡创建迎国检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
3.开展宣传动员
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增强迎国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提高群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二)推进阶段(2020年8月10日—9月15日)
1.查漏补缺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切实整改。全县教体系统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督导评估有关规定,依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表(试行)》(简称学校评估“521”指标)和“十项核心指标”逐项核对,查找不足,做到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填写办学基本标准情况评估表,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2.狠抓落实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安排专人,认真整改,限时解决。义务教育各学校要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并按照建立的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克服困难,逐一整改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推进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整理功能教室(小学7室、初中10室),配齐仪器和设备;三是开展校容校貌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强化学校绿化、硬化、美化工作,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四是优化思政、体、音、美等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开足课程;五是完善县级档案和学校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补齐图书和有关档案资料。
3.强化督导
一是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结合领导干部包乡镇、包学校制度,按照督导责任区划分,组成督导组,严格按照评估细则逐校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各督导组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任务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并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迎验阶段(2020年9月16日—10月20日)
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问题清单及创建任务落实情况,认真梳理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有力措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学校要进一步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要严格时间要求,把控时间节点,切实做好迎接国家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一是县均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均衡创建工作全面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并推进实施,定期召开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包乡镇、包学校制度及督导责任区制度,明确工作重点,层层落实任务,人人肩负责任。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和县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强力推进均衡创建,确保迎国检工作顺利通过。
(二)加大投入,规范办学
一是落实“三个增长”,即县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要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二是多方筹措资金,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学校的建设维修任务。落实“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做好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8项指标资源基本均衡配置,综合差异系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三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对师资、设备等教育资源优化调控,合理配置,缩小差异。坚持“20条底线”要求,因地制宜,“一校一方案”。四是推进城镇扩容步伐。在民生学校、和谐小学投入使用和城东小学完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黄池学校建设。五是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做好招生工作,加强招生信息公开,严控大班额,消除超大班额。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通过线上线下,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教师培训,打造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做好教师招聘,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坚持“送教下乡”,促进资源共享,促进师资均衡。
(四)强化管理,提升质量
一是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学业质量评价办法,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和研究,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做法。二是充分挖掘教育资源,培养优良校园文化,做好课外活动和课后延迟服务,组织开展科学实践、劳动实践教育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实现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效衔接,书本知识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三是做好控辍保学和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附件:封丘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职责分工
附件:
封丘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各乡(镇)政府:
1.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进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创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2.负责与国土部门对接,优先解决中小学教育用地。负责辖区学校项目工程建设的土地征收、施工环境和工程进度。
3.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特别是学校门口流动摊贩的治理),维护学校治安安全。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有关政策及推进工作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创建的认知度,确保满意度调查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县教体局:
1.牵头组织协调全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均衡创建工作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指导各学校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创建督导、培训、验收、初评。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控辍保学”,抓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3.协调财政和税收部门收集整理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及管理使用相关资料。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查漏补缺工作。
4.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搞好薄弱学校建设,争取资金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功能教室不足不配套、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配备不足等问题。配合编办、人社局做好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及落实工作,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和培养培训等有关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县域内教师均衡配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校长教师培训工作。
5.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定,加强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校园文化建设。
县发改委:按照教育优先发展要求,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
县财政局:严格落实财政教育投入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教育经费预算“三个增长”和“一个比例”不能出现一票否决;加快审核批复教育部门预决算,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和项目工程款。
县文广旅局:加强学校及周边文化市场环境整治,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网吧,做好报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市场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等。把握正确的文化舆论导向,营造良好创建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
县编办:按照总量调控、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调整和使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合理配备学科教师,补充缺编岗位,完善教职工补充机制。
县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做好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职称评定、乡镇补贴审批等相关工作。抓好政策落实,解决好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依据师生比规定,核准教师缺编人数及文化、年龄结构等情况。依法落实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待遇,依法维护教职工劳动保障权益。
县住建局:
1.对中小学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报建审批手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中小学建设项目收费等优惠政策。
2.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统筹规划,依法依规参与教育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管理,深入施工现场,强化质量监督,利用先进检测手段,提高监督水平。
县公安局:制定方案和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及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校项目建设安全,保障施工工地财产及人身安全,防止人为干扰施工事件的发生。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薄弱学校建设项目消防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县自然资源局:把城乡中小学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优先解决农村中小学建设用地和城镇扩容新建学校项目用地,依法及时为中小学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结合教育发展实际,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用地纳入总体规划。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校园及周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查处取缔各类无照经营行为,并依据工商职责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及网吧进行整顿,取缔各种非法经营。
县司法局:加强对社会、学生及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就读。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活动,进一步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法治环境。
县税务局: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会同教育部门收集2016-2018年度征收情况报告及相关信息和资料。
县民政局: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保障儿童合法权益,资助贫困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县残联:根据新乡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18年)要求,落实“一人一案”。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数据,年底将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提供给教育部门,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达标。关心残疾人员子女和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与生活。为残疾人员子女和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便利条件和各种形式的资助。
县融媒体中心:制订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创建宣传工作年度计划。做好均衡创建的对外宣传,策划均衡创建主体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推进情况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优势,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通过开辟专题、专栏、访谈等形式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工作的过程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提高群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知晓率、认知度,确保公众满意度调查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