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五批)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点击次数:1810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十五批 2023年12月17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
65 | D3HA202312060015 | 其反映新乡市卫辉市安都乡上枣庄村没有任何手续破坏林地,毁林毁草问题,对回复内容不认可,该行为是乡政府造成的,回复也是乡政府,存在虚假回复,希望工作人员就该问题重新调查。 | 新乡市卫辉市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2023年12月4日,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了《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并非安都乡人民政府回复。同时,卫辉市人民政府协调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都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于12月8日共同到点位现场重新核查。该问题点位为上枣庄村老农忙路,由于年久失修,行人出行存在安全隐患,为方便方便群众生产生活,2023年10月,上枣庄村村民委员会自发组织对老路进行简单平整、压实,已经修缮完成。经现场再次查看,施工现场周边未有破坏林地迹象。现场根据定位坐标套合“2022年国土变更成果”,该地块为其他草地。2023年11月22日,自然资源部将其他草地划入农用地管理。 |
不属实 | 在今后的工作中,卫辉市将举一反三,加大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私挖乱采、破坏林地等问题发生。 | 无 | 已办结 | 无 |
88 | X3HA202312060008 | 河南蓝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请求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尽快支付辉县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剩余款项247万元。 | 新乡市辉县市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举报问题属实。 2019年12月,原辉县市环境保护局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确定河南蓝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中标单位,服务期限一年,中标金额447万元。该项目于2020年12月19日服务期满,截至2023年11月已支付河南蓝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200万元,未支付金额247万元。 |
属实 | 积极协调筹措资金,2024年9月1日前剩余款项支付完毕。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3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辉县市接到该问题转办件后,立即组织财政、环保等部门研究拖欠该公司尾款事宜。近年来辉县市财政资金在异常严峻的形势下,前期已支付该公司200万元,剩余拖欠款项247万元,辉县市将采取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部门收入征收力度等多种方式,2023年12月20日前支付该公司服务费30万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4 | X3HA202312060006* | 新乡凤凰山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辉县市黄水乡牛王庙村建设南太行军事体验项目,修建滑雪场时开山炸石,磨成石粉石子倒卖,损坏大量山体植被,严重破坏生态;坦克园项目占用70亩一般林地。此件为标*的重点件。 | 新乡市辉县市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新乡市凤凰山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辉县市黄水乡牛王庙村建设南太行军事体验项目,修建滑雪场时开山炸石,磨成石粉石子倒卖,损坏大量山体植被,严重破坏生态”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辉县市黄水乡牛王庙村村北,2023年12月7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南太行军事体验园未修建滑雪场。新乡市凤凰山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修建道路时造成了山体植被破坏,并产生了部分碎石杂料,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依据《中共辉县市委办公室、辉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辉县市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辉办[2021]10号)文件和辉县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48号文件内容第三项的要求,于2022年6月29日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黄水国际旅游度假区区内道路建设项目内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进行了公开拍卖,中标单位为辉县市中天建材有限公司,处置款项已缴纳财政账户。 2023年2月,村干部在巡查中发现,该公司使用挖机在进行破石修路,并在其园区东侧私自架设磨机,黄水乡执法人员接到反映后,立即进行了制止,并上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及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了解,该园区准备自建石料厂(未建成,并且未办理相关手续)。黄水乡人民政府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对其进行拆除,2023年3月已拆除到位。综上所述,采石和损坏大量山体植被,严重破坏生态问题属实,修建滑雪场时开山炸石,磨成石粉石子倒卖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坦克园项目占用70亩一般林地”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发现,南太行军事体验园园区南侧路东有一坦克园,现场停放有4坦克和4辆装甲车,有一机井房、水罐(属于村委会所有,用于村民用水和灌溉附近的耕地)。测量占地面积45246.5平方米,折合68亩。经套合辉县市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图显示,该地块地类为其他林地(0307)44402.04平方米、公路用地(1003)655.82平方米、农村道路(1006)188.64平方米。 |
部分 属实 |
辉县市人民政府责令新乡市凤凰山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补办林地手续,并对破坏的林地恢复原貌。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8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新乡市凤凰山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辉县市黄水乡牛王庙村建设南太行军事体验项目,修建滑雪场时开山炸石,磨成石粉石子倒卖,损坏大量山体植被,严重破坏生态”的问题 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2023年12月7日,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破坏山体植被立案查处(辉自资规立〔2023〕81号)。 2.关于“坦克园项目占用70亩一般林地”的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针对新乡市凤凰山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擅自占用林地停放坦克和装甲车的行为。由于坦克园地面未硬化,地表植被有树木、荆条和杂草等,未破坏林业种植条件。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3年12月7日对新乡市凤凰山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新乡市凤凰山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于两日内将坦克园内停放的坦克和装甲车全部移除,恢复原貌。经2023年12月8日现场核查,该公司已将坦克和装甲车全部移除,已恢复原貌。 (二)处理情况 1.针对新乡市凤凰山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破坏山体植被的情况,2023年12月7日,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公司已立案查处,目前该案件正在按照相关规定调查中。 2.针对新乡市凤凰山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占用林地停放坦克和装甲车的情况,2023年12月7日,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