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公安局看护队伍招聘公告
时间:2018年11月25日 点击次数:19998
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人看护队伍,专职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看护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共计划招聘看护队员50名,其中男性40人,女性10人。招考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由封丘县人社局、封丘县公安局和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1)自愿从事看护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备的体能、身体素质。
(2)具有高中(中专、职高)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不限,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等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优先招聘。
(4)曾被开除党籍、学籍、公职,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有吸毒史的人员,以及参照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予以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地点:封丘县人社局三楼封丘县人才服务中心(封丘县工业三路)。
(三)提交资料: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考生也可登录开云app下载手机版官网网站(网址:www.www.alexiakoberg.com)查询并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打印2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录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安排以通知为准。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实际招聘指标,缺额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尚无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的证明材料,县公安局将组织专人进行审查。
六、录用和用工形式
1、拟录用人员由招聘机关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综合考虑,择优确定。
2、由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并向封丘县公安局进行劳务派遣。未通过培训考试的,不予录用。
3、新录用看护人员上岗须服从分配并签订承诺书,工作至少满1年,1年内无特殊原因不得辞职。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被录用人员工资由政府出资,不低于封丘县最低工资标准,享受相关补贴,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并建立薪酬动态增长机制。同时配发训练、执勤服装、被褥等物资。驻勤时吃住免费。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招聘工作进度,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2、咨询电话:0373-7093019
附件:封丘县公安局看护管理大队招聘登记表
封丘县人社局
封丘县公安局
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5日
封丘县公安局看护管理大队招聘登记表//www.alexiakoberg.com/gov_Files/gov_files/2018-11-25/201811251058242121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