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环卫(起重)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18年11月20日 点击次数:9557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规定,在规划环评批复5年之后半年内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要求,封丘县环卫(起重)产业集聚区管理办公室委托我公司开展《封丘县环卫(起重)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通过对园区发展现状进行调查、对环境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园区在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经验和教训,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稳定。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将该规划环评跟踪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概要
封丘县环卫(起重)产业集聚区原名封丘县起重产业园区(集聚区),于2009年经新乡市政府批准正式成立,2014年,新乡市政府批准更名为封丘县环卫专业园区,2015年,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经县编委研究决定,正式更改为现名:封丘县环卫(起重)产业集聚区。
集聚区位于封丘县东23km处,黄陵镇和尹岗乡之间。规划区范围为西到经一路,东到经十四路,北到纬一路,南到纬十一路,总面积10平方公里。产业定位:以起重设备及配件为主,仓储物流为辅。
二、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通过跟踪评价,了解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与环评批复要求的执行情况,掌握产业集聚区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产业集聚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经济建设与项目引进所带来的矛盾,明确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按照“环保优先”、“不欠旧帐、多还老帐”的原则,通过调整、改进、完善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使产业集聚区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现“双赢”的目标。
三、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综合对比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备案。
(二)工作内容:产业集聚区规划及环评批复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产业集聚区污染源跟踪评价、产业集聚区环保基础设施的跟踪评价、产业集聚区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评价、产业集聚区环境质量跟踪评价、产业集聚区存在环境问题解决方案及规划调整建议、公众参与。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规划信息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包括:
您对封丘县环卫(起重)产业集聚区规划的意见;
该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
您认为该规划应重点解决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对于减缓环境影响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您对该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环评委托单位
联系单位:封丘县环卫(起重)产业集聚区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金志
联系方式:Tel:13849389902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号-2745号
项目联系人:王思雨
联系方式:Tel:18790618980;E-mail:604958723@qq.com
六、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您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信件、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