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关于申报封丘县电商扶贫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8年08月24日 点击次数:8809
各电商企业,产业扶贫带贫企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及贫困户: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脱贫对象增加收入,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2016〕39号)、《开云官方入口关于印发<封丘县电商扶贫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封政办〔2017〕4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内容
(一) 支持电商扶贫体系建设。电商企业在县域内建设电商扶贫运营服务中心及在135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电商服务站点的,在给予不超过其投资额(指电子设备和办公设施投资等)50%的补贴后,每个站点再给予5000元奖励,奖补金额不超单个站点投资总额;建设综合性扶贫特色产品体验馆的,按其实际投入给予不超过50%的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 支持贫困地区物流配送网点建设。引导快递物流企业畅通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双向物流渠道,切实解决物流配送两个“一公里”的问题,对企业在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运营网点及贫困村群众、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营物流快递网点的,运营时间超过3个月且上行业务量达到300单,分别给予符合条件企业2000元(每村奖一家企业,以考核前3个月业务量为依据),贫困村群众、建档立卡贫困户3000元一次性奖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网点只奖补一次。
支持产业扶贫带贫企业、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开展农产品上行工作,对其网络销售产生的物流快递费用按1元/单进行奖补,同一主体达到500单以上享受奖补资格。
(三) 支持农特产品基地建设和品牌建设。引导产业扶贫带贫企业、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开展特色产品基地建设,拉长我县特色产品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每培育一个农副产品及其它标准化品牌商品,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培育为市级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培育为省级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培育为国家级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农产品质量认证和SC(QS)生产许可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资金奖励,同一项目取最高标准,不重复享受。
对上述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开展基地建设、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农特产品分级、深加工、包装、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解决农特产品上线销售前置障碍的,给予不超其实际投入30%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 支持贫困村群众、建档立卡贫困户运营电商服务站点。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业务,对于在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设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营业面积达到30㎡,能提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服务,以及代缴费、物流、家政和金融等便民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年营业额达到6万元以上,给予经营者5000元奖励。
(五) 支持贫困村群众、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办网店。对开设网店的贫困村群众、建档立卡贫困户,网店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且交易量300单以上,平均每单不少于20元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其中经营本地特色产品占销售额30%以上(含)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取最高金额,不重复享受,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奖项只奖补一次。
(六) 支持享受金融政策。对产业扶贫带贫企业、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等相关单位促进农特产品上行及其他相关产品生产开发等,所需资金提供有关贴息政策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上述支持项目,已按规定获取奖补资金支持的,如低于(封政办〔2017〕45号)规定标准或同一奖项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对差额部分进行奖补。
二、支持方式
采取财政补助方式进行,具体情况按《开云官方入口关于印发封丘县电商扶贫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封政办〔2017〕4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是电商企业,产业扶贫带贫企业、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应在封丘县依法登记注册,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申报主体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应是我县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四、申报材料
(一)支持对象是电商企业或产业扶贫带贫企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材料:
1.申报项目的依据文件(需标示扶持政策具体条文);
2.带动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证明材料(含贫困户名单、工资发放或分红银行(签字)支出明细等);
3.项目带贫绩效说明(需项目所在乡镇、村两级证明);
4.项目资金申请表;
5.项目实施情况说明、图片及相应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票据等);
6.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7.申报电商扶贫体系建设的需提供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证书;
8.申报第(二)、(三)、(六)项的需提供与县政府扶贫主管部门签署的协议或乡(镇)政府签订的协议文本;
9.材料真实性声明。
(二)支持对象是贫困村群众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需提供材料:
1.申报项目的依据文件(需标示扶持政策具体条文);
2.项目带贫绩效说明(需项目所在乡镇、村两级证明);
3.项目的有关说明、图片及相关证明材料;
4.县政府扶贫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5.材料真实性声明。
(三)组织申报单位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需按文件要求顺序装订成册,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一式四份,报封丘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申报材料确需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留待审核。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县级电商扶贫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相关组织或个人,向县电商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二)评审。县电商服务中心会同县财政等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
(三)公示。
1.是到村到户资金的评审合格项目,需在项目所在乡(镇)、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
2.乡村公示到期无异议的项目,还需与其他评审合格项目一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拨付。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六、申报时间
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为2016年1月1日至申报日期实际投资项目(含申报日期前实际投资,并在支持资金拨付前的实际支付)。
七、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主体须按要求如实申报投资、交易情况及其它,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含重复申报财政补贴)等行为,将依照国家财政资金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等。
(三)申报时间:即时申报,定期评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温 宇:15836022567 0373—7107718
邮 箱:fqxdsb@163.com
县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373--8292325
附件:1、封丘县电商扶贫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
2、材料真实性声明
3、封丘县电商扶贫项目(企业或组织)资金情况表
封丘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2018年 8月13日
附件1:
封丘县电商扶贫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注:1.项目类别包括建设电商扶贫体系、贫困地区物流配送网点、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基地和品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业绩奖补、金融政策及其他项目等;
2.扶持方式包括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
封丘县电商扶贫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总投资 (万元) |
带贫方式及人数 |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
完工时间 | 扶持方式 |
填表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注:1.项目类别包括建设电商扶贫体系、贫困地区物流配送网点、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基地和品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业绩奖补、金融政策及其他项目等;
2.扶持方式包括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
附件2(1):
(企业、组织等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 页;
2、申请人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
3、申请人申报项目无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含重复申报财政补贴)等情况;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5、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6、申请人承诺接受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申请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请企业或组织(盖章):
2018年 月 日
附件2(2):
(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 页;
2、申请人依法合规经营;
3、申请人申报项目无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含重复申报财政补贴)等情况;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5、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6、申请人承诺接受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申请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
2018年 月 日
附件3:
(企业、组织等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 页;
2、申请人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
3、申请人申报项目无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含重复申报财政补贴)等情况;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5、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6、申请人承诺接受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申请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请企业或组织(盖章):
2018年 月 日
附件2(2):
(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 页;
2、申请人依法合规经营;
3、申请人申报项目无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含重复申报财政补贴)等情况;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5、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6、申请人承诺接受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申请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
2018年 月 日
附件3:
封丘县电商扶贫项目资金情况表 | |||||||||
申请单位(公章): | |||||||||
金额单位:万元 | |||||||||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 | 企业类型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职工人数 | 营业收入 | ||
法人代表 |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电话 |
财务 负责人 |
财务联系电话 |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起止年月 | ||||||
总投资额 | 总投资来源 | 累计完成投资 | 申请财政支持方式 | 申请财政支持金额 | |||||
自筹 | 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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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形象进展情况(文字表述) | |||||||||
责任声明 | 兹声明提供的一切数据和资料保证真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