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点击次数:3223
10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继杰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在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志强的陪同下,执法检查组到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查看湿地保护情况,深入了解封丘县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实地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在封丘县政府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并对现场查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业务操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在湿地建设、宣传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表示肯定,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采取的系列措施和湿地保护成效表示认可。
吴继杰副主任强调,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它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县自然资源局要立足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一以贯之抓好湿地资源保护,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科学开展鸟类监测,对重点区域、重点鸟类繁殖地段进行看护和监控;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湿地保护长效机制,推动封丘湿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