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学习《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点击次数:6655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乡市委、封丘县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引导促进文明行为,提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素养,7月14日,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学习《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会上,中心副主任化鹏飞带领大家逐条学习《条例》全文,并针对条例内容开展学习研讨。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范士宝强调,作为市级文明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都要把《条例》学深学实,时刻注意自身形象、规范自身言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遵守条例,做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引导了中心全体职工自觉遵守条例、践行条例、文明行事。今后,县交易中心将坚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起来,为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奠定浓厚的氛围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