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官方入口关于印发封丘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质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年02月05日 点击次数:14507
封政办〔2021〕5号
封丘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质推进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全县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质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0〕6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工作部署,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全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已有成果,扩大覆盖范围,建立覆盖各个行业领域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落地运行、动态评估、执法检查、分级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职工行为安全水平和源头治理、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县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达到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园区内所有企业全覆盖;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医院、养老机构、大型超市、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并至少创建2个示范企业(单位),确保各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质增效。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杜绝或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袁俊峰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局局长撒国亮、县应急局局长李东升任副组长,县发改、科工信、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民政、教体、商务、水利等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动态评估。县直相关行业牵头部门也要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四、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直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本行业建设标准,加强培训指导、推进落实。
(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二)县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城镇燃气、物业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公路建设工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四)县文广旅局负责A级旅游景区、歌舞文化娱乐场所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电梯管理、大型游乐设施运行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加工、农业机械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七)县卫健委负责医院、血站、防疫站、卫生站等医疗卫生和计生机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八)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九)县商务局负责商贸、大型宾馆、流通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十)县教体局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县水利局负责水利行业、水利建设工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林业和国有林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县发改委负责管辖范围内电力运行和电力建设工程、长输管线企业、粮食储备系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规模以上、中型、小微、小作坊)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并报送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县直行业牵头部门要分行业、分类别、分规模(大、中、小型)摸清企业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摸清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情况,形成企业基础数据,建立“一企一档”。按照“简便、易行、实用、管用”原则,细化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危险化学品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严格落实“五有”标准。(有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有线上线下的智能化信息平台)其他行业企业严格落实“一图三单、一题一卡、一企一档一码”,做到“三有、五化”。(企业有台帐、厂区有公告、岗位有规程;员工参与全员化、规章制度实用化、岗位操作标准化、隐患治理闭环化、警示标志醒目化)
(二)扩大试点,示范引领。按照“典型引领、重点突破、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各相关部门选择一批基础较好,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作为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企业重点培育。县直行业牵头部门确定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试点企业不少于2家。通过组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现场试点观摩推进会、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本行业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培训指导、落实责任。县直行业牵头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培训指导,指导、监督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责任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警示,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形成安全风险“四色图”、风险公示告知栏、风险等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岗位安全“手指口述”等可视成果。
(四)检查考核,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部门将企业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作为行政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严格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有效运行的企业,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一条和《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倒逼企业落实创建责任。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委办)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目标考核,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六、推进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建立企业档案(2021年1月29日前)。组织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回头看”,重点摸清企业底数,建立企业清单,建立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一企一档”,确定本部门、本行业试点企业,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
(二)集中培训指导(2021年4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专题培训指导。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的培训指导,其他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培训指导。
(三)全面组织实施(2021年6月至10月底前)。按照边试点、边推进的方法,全面推进本行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1年6月底前,工业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以及规模以上企业要全部落实“五有”标准;2021年10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小微企业覆盖率不少于30%。对未按时完成创建任务、未按要求开展创建的企业(单位),依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予以处罚。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建设双重预防体系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基础工作,全力推进,务求实效。县安委会要建立推进机制,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定期研究安排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抓好本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广泛动员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列出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推进计划,及时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和现场推进会,限定时间节点,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任务。
(三)严格考核督导。要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经批准开展的督导内容,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跟踪督办、汇报点评、定期通报、警示约谈、执法惩戒等工作机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应付的通报批评,对未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而发生事故的严肃问责,确保双重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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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