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官方入口关于印发《封丘县推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年02月05日 点击次数:15595
封政办〔2021〕4号
关于印发《封丘县推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推动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科学发展载体和产业转型发展主战场作用,培育更具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任务,以“三提”(亩均产出提高、集群培育提速、绿色发展提升)、“两改”(智能化改造、体制机制改革)为主要途径,全面推进二次创业,进一步把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全县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为持续推进转型发展攻坚、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全县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4%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普及率达到20%以上,形成1个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百亿级产业集群。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亩均产出效益
1.持续开展企业分类综合评价。落实《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每年度开展一次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将企业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鼓励提升类)、C类(倒逼转型类),配套实行差别化政策。建设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系统,实现在线数据采集与评价。
2.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产业集聚区低效资产动态监管机制,开展低效用地整治提升行动,对停建缓建项目、停产半停产企业占用土地和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制定方案进行整改处置,实行存量盘活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挂钩机制,鼓励采取租赁、回购、重组等方式盘活存量低效用地。严格控制在产业集聚区外安排新增工业用地。
(二)提速产业集群培育
1.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围绕重点产业转型,产业集聚区制定实施主导产业提升计划,谋划实施一批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加快培育科技型高成长企业,倒逼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企业转型退出。产业集聚区重点完善产业配套,谋划实施现有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和承接有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主导产业集群量质齐升。
2.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推进大中型工业企业加快建立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产学研合作机构,鼓励现有研发平台改造升级,支持牵头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用基地建设行动,推进产业集聚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科技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创新示范中心、技术转移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鼓励产业集聚区建设技术转让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搭建高校院所与企业之间技术供需对接的绿色通道。实施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计划,积极争取“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支持。
3.加快大企业(集团)培育。全县培育一批制造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在项目建设、技术创新、人才引进、重组合作等方面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培育成为带动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加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大骨干企业培育和龙头型项目招引力度,实施产业集群品牌提升行动。深入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每年在全县选择3家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检测诊断,培育形成5个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的名优产品。
4.推进专业园区建设。重点培育健康食品、纺织服装、石墨烯应用、电子电器等新兴产业领域,加快建设装备制造业专业园区,建立专班推进机制,集中要素资源配置,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引领性项目,推动新兴产业迅速形成集群优势。推进在产业集聚区布局的服务业专业园区建设,支持产业集聚区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积极引进研发设计、科技咨询、第三方物流、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认证、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项目。
(三)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1.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开展企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对标提升活动,发展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到2023年建成1家示范绿色工厂。
2.开展绿色园区创建。加快完善产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配套管网、集中供热管网和垃圾收储运体系,提高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和集中供热设施运行水平,推进环保治理、喷涂、印染、电镀等设施集中布局和共享,促进企业间资源循环链接和综合利用,积极创建省级绿色园区。力争产业集聚区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
3.实行生态共建环境共治。推进全县生态一体化建设,将产业集聚区纳入封丘县生态修复专项规划范围,统一开展生态修复、海绵化改造和绿化建设。
(四)推进智能化改造
1.提高智能制造普及率。以分类综合评价A类和B类企业为重点,因企施策推进产业集聚区企业关键岗位“机器换人”、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推广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力争到2023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的比例达到20%以上。
2.加快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加快完善落实企业上云奖补政策,引导产业集聚区中小企业自主选择上云平台、上云模式和上云内容,按需应用云上服务,及时总结推广实现规模化推进。
3.开展智能化示范园区创建。积极推进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化综合系统构建与企业智能化改造、中小企业上云用云等,实现产业集聚区企业生产运营、园区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智能化。积极创建省级智能化示范园区。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提升管委会管理效能。落实县党政主要领导兼任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领导的管理体制,强化主体建设责任。完善区镇管理套合,调整产业集聚区与所套合乡镇(街道)行政区划。鼓励产业集聚区探索人事薪酬管理体制创新,推行扁平化管理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和全员绩效考核。
2.推行市场化管理运营。逐步推进产业集聚区成立市场化运营公司或引入战略投资者,承担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投资运营、专业化服务等功能,与管委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鼓励社会资本在产业集聚区中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积极探索合作办园区的发展模式。
3.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完善产业集聚区人才引进政策,支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通过公开招聘、特职特聘等模式引进班子成员(非主要领导)以及招商引资和专业岗位的管理人才、特殊人才。鼓励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专家公寓、专业培训和必要的生产生活相关配套设施,支持企业大力引进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注重规划引领。坚持多规合一,严格按照产业集聚区批复规划开发建设,严禁随意扩大面积、改变功能。严格控制在产业集聚区外新设工业园区或安排新增工业用地。以国家级开发区和纳入全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产业集聚区为主体,对同一行政区划范围的专业园区实施整合或托管。推进产业集聚区与城镇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的一体化布局和联建共享,突出产业集聚区生产功能,加强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有机融合。
(二)加强政策支持。政府结合财力状况加大对产业集聚区的投入力度。产业集聚区现有工业企业在原有建设用地上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建筑容积率的,如符合规划、安全要求且不改变用途的,不再增收地价;利用原有存量厂房和土地兴办生产性服务业或创新创业载体的,过渡期内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允许对具备土地独立分宗条件的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后引进优质项目。产业集聚区可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定期组织产业集聚区优质企业与产业基金、金融机构等对接。
(三)强化精准招商。创新招商模式和激励政策,支持产业集聚区成立专业化公司推行公司化招商。以龙头企业为载体开展产业链招商,吸引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集聚。以装备制造业专业园区为载体,探索新兴产业项目资本股权招商、成果转化招商,定期组织面向产业基金的推介活动,促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研究区域产业布局调整相关政策,组织开展专题对接招商。
(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产业集聚区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优化园区内部业务流程,整合提供各类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社会化专业服务,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逐步推广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统一评估、全程代办、先建后验等模式。产业集聚区要结合主导产业和功能定位,公布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聚焦企业开办和注销、水电气暖获得、不动产登记、信贷获得、纳税服务等领域,定期开展产业集聚区营商环境关键核心指标对标优化。
(五)加强考核激励。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衔接省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修订我县产业集聚区考核激励办法,调整产业集聚区星级晋升目标,更加突出对亩产效益、研发创新、集群集聚、绿色发展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附 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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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