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官方入口关于印发加油站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年08月11日 点击次数:19208
封政办〔2020〕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封丘县加油站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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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8日
2020年6月18日
封丘县加油站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加油站用地秩序,切实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加油站用地专整治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完善加油站用地手续,取缔违法占地建设的加油站,确保全县加油站用地手续合法,依法合规安全经营。
二、整治范围
2019年12月31日以前,全县范围内,经商务部门批准,已经实施占地,且已正常经营、使用的加油站。
三、职责分工
乡(镇)政府对加油站用地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督促加油站用地手续的办理,对不符合条件或者未能按期整改的加油站进行取缔。
商务局负责加油站建设的核准手续,将具备成品油销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相关资料和名单传送自然资源局。
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符合经营条件的加油站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供电公司负责对逾期未能整改完善手续的加油站实施断电措施。
财政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加油站收缴预付款,以及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费用手续的办理。
公安局负责立案侦查加油站非法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包括追查非法油品来源,查封非法油品;负责惩治联合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为联合执法提供保障。
生态环境、发改、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科工信等单位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整治步骤和措施
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6月20日一6月30日)
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的加油站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参照商务部门设点加油站完善用地手续,劝导违法违规加油站自行拆除设施。
第二阶段:整顿规范阶段(2020年7月1日一2021年4月30日)
一是用地手续完善工作。乡(镇)政府和商务局将加油站名单传送给自然资源局,对符合完善用地手续的加油站,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委托第三方评估地上资产,自然资源局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土地评估。上报县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后,由自然资源局通过网挂的形式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为地上资产价款加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的土地价款。成交后,原经营者未取得所有权,按地上资产评估收取补偿后无条件退出并配合竞得人移交一切设施;自然资源局公告发布成交结果,为竞得人办理用地手续。
二是限期整改工作。对不能按期缴纳预付款的违法占地加油站,由供电公司采取断电措施,限期内仍不能缴纳的,由乡(镇)政府对其进行取缔。
对既不能积极完善用地手续,又不配合乡(镇)政府进行取缔关闭的加油站,由乡(镇)政府上报县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强制取缔。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5月1日—5月31日)
整顿规范阶段结束后,县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乡(镇)政府的取缔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建立加油站用地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非法建设加油站死灰复燃。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有序开展,县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确保全县加油站用地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有序开展。各乡(镇)政府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政府、各成员单位、新闻媒体要利用宣传标语、电视、微信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我县加油站整治工作,新闻媒体要及时跟踪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营造整治工作的全县舆论监督氛围。
(三)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加油站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效果,坚决取缔违法占地经营的加油站。县政府将对工作得力的相关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予以嘉奖。
(四)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加强督导,对迟迟不动、敷衍应付、行动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对因监管不到位导致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从严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