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官方入口 关于印发封丘县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年11月29日 点击次数:27222
封政办〔2019〕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封丘县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封丘县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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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3日
2019年8月13日
封丘县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规划千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源发〔2019〕28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村庄规划导则(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源发〔2019〕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到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我县21个省、市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省、市双试点村庄10个,分别为:王村乡小城村、王村乡盛水源村、居厢镇小沙村、陈桥镇陈桥村、城关乡西孟庄村、回族乡百寺村、应举镇应举村、荆隆宫乡水驿村、潘店镇周口村、黄陵镇庄呼村。其余市试点村庄11个,分别为:城关乡南崔村、城关镇封元社区、陈固镇西守宫村、黄德镇蒋西村、鲁岗镇周罗文村、留光镇耿村、曹岗乡马坊村、李庄镇李庄新区、尹岗镇杜辛庄村、冯村乡西韩丘村、赵岗镇马道村。通过试点村庄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基本建立城乡统筹的规划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
(一)坚持科学规划
加强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规划衔接,聚焦重点难点,突出问题导向,立足实用好用,简化成果表达,便于实施管理。村庄规划要满足现代生产、生活、生态需要,实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配套、风貌协调。
(二)坚持以人为本
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积极发动村民参与村庄规划工作,体现村民的意愿。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围绕工作目标,合理安排工作重点和推进时序。根据村庄特点、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传承,明确措施,分类指导、组织实施。
三、工作步骤
全县21个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度、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2019年8月15日前确定各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单位,完成资料收集工作。
2.9月30日前完成初步成果。其间规划编制单位和帮扶规划师要充分参与规划编制,指导村庄规划工作,并对初步成果进行审核把关(实地调研时间一次连续不低于10天,总体驻村时间不低于30天。要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不得抄袭其他村庄规划,不允许套用城市规划的手法规划村庄,对工作不负责、半途而废,或者规划成果低劣的人员和单位,加入行业诚信黑名单)。
3.10月31日前完成规划成果的论证评审工作,积极开展公示,充分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11月30日前完成规划成果入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相关局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封丘县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抓好工作衔接
各乡(镇)是本辖区内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安排分管领导、驻村规划师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等工作,并依据法定要求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公示及报批等程序。
(三)广泛宣传,提高质量
大力宣传村镇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镇规划工作。力求规划切合实际、好懂好用可操作。
(四)压实责任,严格考核
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本年度县政府对各乡(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责任、倒排工期,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规划任务。
附件:1.封丘县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