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官方入口关于印发封丘县美国白蛾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7年07月25日 点击次数:9586
封政办〔2018〕10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封丘县美国白蛾防治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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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4日
封丘县美国白蛾防治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防控美国白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成果,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美国白蛾(Hyphantria cunea Drury)属鳞翅目、灯蛾科,是一种世界性的检疫害虫。原产北美,广泛分布于美国北部、加拿大南部和墨西哥,1979 年传入我国,目前已扩展到辽、冀、津、京、鲁、陕、豫7个省(市),能危害果树、林木、农作物、花卉等多种植物。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封丘县境内美国白蛾发生时的紧急封锁和疫情扑灭。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制定本行政辖区的美国白蛾疫情除治应急预案。
第四条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将严防美国白蛾传入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组织领导,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预防和除治责任,实施科学防控,确保我县林业生态安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级美国白蛾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林业、财政、公安、工商、发改委、交通、农业、水利、城建、环保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对美国白蛾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乡(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在县林业局设立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及时通报疫情等。
第六条 在美国白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中,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美国白蛾突发事件处理的领导、综合协调和组织落实。
(二)林业部门负责建立美国白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开展虫情监测、预测、预警、调查、控制、除治等技术指导工作;建立应急处理物资储备库;督促检查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防治义务。
(三)计划部门负责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理所需的基建、物资储备等重大项目的审批和立项。
(四)财政部门负责美国白蛾突发事件应急资金保障工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财政支持机制。
(五)公安部门协助有关部门作好突发性美国白蛾现场的封锁和处理及协助检疫部门搞好公路运输的检疫检查工作。
(六)铁路、交通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森林植物检疫部门检查核实所承运的应施检疫物品的检疫手续。对未经检疫的林产品不得承运。
(七)环保部门负责组织突发美国白蛾的环境监测和环境危害评估。
(八)农业部门做好农作物及农副产品的美国白蛾监测、防治及检疫工作。
(九)城建、园林部门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美国白蛾监测及除治等工作。
第七条 各乡(镇)和森林经营单位是本地美国白蛾突发性事件处理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单位。
第三章 监测预警
第八条 县、乡(镇)要建立统一的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重点对美国白蛾进行严密的调查和监测。
第九条 县森防站制定监测计划,及时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准确掌握美国白蛾的生物学特性和传播途径。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的监测方案。
第十条 疫情监测调查方法:
(一)人工调查:从4月初到9月底,每月对辖区内主要通道的行道树、园林公园、果园、林场、苗圃、村镇周围等场所进行全面调查。
(二)性诱剂:4-9月,在重点区域内进行性诱剂监测。采用美国白蛾性信息素诱捕器,在林间上风头的树上悬挂,悬挂高度春季为2-2.5m,夏季为4-5m;诱捕器间距春季为40m,夏季为16m。每日查看是否诱到美国白蛾成虫。
(三)测报灯:从4月15日开始到9月15日,在重点区域内悬挂黑光灯诱捕成虫,每天开灯时间为19∶00到次日清晨6∶00,定点、定人观察记录每天的诱虫的种类和数量,查看是否诱到美国白蛾的成虫。
第十一条 经常开展美国白蛾的识别及防治技术培训,推广和普及新知识、新技术。
第十二条 县森防站要及时了解周边地区美国白蛾的发生动态,结合本地调查认真研究分析,预测传播态势及发生风险。
第四章 灾情报告与发布
第十三条 县林业局制定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
第十四条 各乡(镇)在调查监测或群众举报中,发现有美国白蛾发生后,必须在当日报告县人民政府并电话告知县林业局。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美国白蛾突发事件隐瞒、缓报或谎报。
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疫情报告后,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组织技术力量对报告的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第十七条 县林业局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及时通知疫情发生区的毗邻乡(镇)迅速开展疫情调查。
第十八条 美国白蛾突发事件的报告方式可先采用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快速上报,随后再以书面报告形式专题上报。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地点、发生面积、危害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必要的图片等基础材料。
第十九条 建立美国白蛾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按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发布。重大疫情的发布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受权的单位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在公开媒体上发布疫情信息。疫情信息要实行逐级上报,任何单位不得越级上报。对上报的信息要经逐级核实,确认无误后再逐级上报,以防信息误报,造成不良后果。
第五章 应急响应
第二十条 美国白蛾突发事件发生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确认后,经县美国白蛾防治指挥部批准,启动本预案。
第二十一条 美国白蛾突发事件发生后,乡(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处置工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派出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除治技术指导,并对发生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后的治理方案。
第二十二条 在疫情的处置中,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统一安排。
第二十三条 根据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依法划定疫情发生区,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禁止调运任何可能传播有害生物的媒介材料。
第二十四条 在实施应急处理时,林业部门要尽快做出除治经费概算,报请政府和财政拨付。同时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除治物资的筹备工作,确保救灾药剂、药械、燃料等物资的供应。
第六章 疫情除治
第二十五条 疫情除治要遵循“突出重点、分区治理、属地负责、联防联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检疫封锁。发现疫情后要立即封锁疫情发生区。疫情发生区内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立即停止调运,必须调运的物品要经过林业部门检疫,并进行灭疫消杀后方可调运。在疫情发生区的主要路段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对从疫区调出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和包装材料进行检疫检查,发现美国白蛾的必须依法扣留,及时进行除害处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第二十七条 根据发现疫情当时的美国白蛾虫态和发生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法进行迅速除治。具体方法为:
(一)人工物理防治:在美国白蛾幼虫3龄前,发现网幕用高枝剪将网幕连同小枝一起剪下集中烧毁或深埋,散落在地上的幼虫应立即杀死。对于防治困难的高大树木,在老熟幼虫化蛹前,用谷草、稻草把或草帘围绑在树干上诱集幼虫化蛹。然后将草把解下集中烧毁。
(二)药剂防治:幼虫幼龄期使用25%灭幼脲Ⅲ号胶悬剂2000-2500倍液、1.2%烟参碱乳油1000-2000倍液进行喷雾防治。幼虫破网后,用1500-2000倍的拟除虫菊酯类进行喷雾防治。
第七章 后期处理
第二十八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发生地政府及时组织专家和有关技术人员对美国白蛾疫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疫情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并向市林业局报告。
第二十九条 由于美国白蛾自身的特性,一旦传入就很难彻底除治。所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要迅速研究下一步的长期治理方案。
第三十条 各级政府要对在美国白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做出重大贡献和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和义务,阻碍或贻误防治,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 美国白蛾防治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对美国白蛾预防和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喷药车、烟雾机、诱虫灯、打孔注药机、熏蒸除害设施等,做好各项防治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全面提高防治美国白蛾的能力。
第三十二条 县林业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美国白蛾发生和传播情况,制定防治技术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要研究探索美国白蛾的防控新方法,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灯诱防治效果研究。
第三十三条 县、乡要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形势和特点,建立健全基层森防机构。同时,要加强系统内有关人才的培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应对生物灾害的专业管理和技术指导队伍。
第三十四条 乡(镇)要建立一支防治专业队,在防治技术、药剂药械使用方法等方面予以培训,并在平时的病虫害防治时进行实地演练,以便在美国白蛾疫情到来时能直接投入防治现场,进行防治作业。
第三十五条 本预案具体条款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则:
1、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美国白蛾防治应急预案。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本预案由封丘县林业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