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封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年12月13日 点击次数:34309
一、出台背景
2020年7月,封丘县成功申报“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升级版)”,为规范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工作,制定该办法。
二、主要依据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有关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文件精神及《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商体系〔2020〕25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封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管理工作的各项进程和原则规范。为更好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
在选定项目承办企业和建设内容方面,《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示范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办企业,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培训、宣传体系建设等内容。
在项目进程监督方面,《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县人民政府是综合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封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进展顺利和资金使用安全,成效明显。
《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在封丘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及时、准确公开实施方案、资金安排和决策过程等信息,明确专人负责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管理系统、省电商服务信息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确保项目相关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真实;明确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对项目中的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及时做好产权归属登记入账和管理使用工作;要求定期对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确保项目建设各类资料完整、规范。
《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引入第三方对项目进行监管,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整改。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报告等。各类项目验收的原始资料做好存留,接受上级部门的绩效评价。
政策文件:开云app下载手机版官网 关于印发封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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