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官方入口 关于印发《封丘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年11月08日 点击次数:3871
《封丘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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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
封丘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小区的火灾事故,强化消防安全措施,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切实消除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改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理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提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县范围内住宅小区。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居民住宅楼是否存在违章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现象,楼道内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现象,住宅小区消防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
2、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存在电线乱拉乱接及其它违章用电的行为;
4、是否存在住宅小区、住宅楼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的现象;
5、是否存在建筑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
6、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按照消防职责开展消防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三、职责分工
县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一)住建部门应当对纳入监管范围的特殊住宅类建设工程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对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依职责处理单位或者个人投诉、举报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消防救援大队应当对居民住宅区中功能复杂、规模大、消防安全技术要求高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及时通报重大火灾隐患。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加强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公共消防设施、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置;定期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五)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2、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设置消防知识宣传设施,结合火灾特点和形势,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并予以记录、存档;
4、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等附近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在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集中停放场所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并定期维护;
5、组织本单位员工、业主、物业使用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灭火和安全疏散为重点的消防演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无主小区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确定消防安全楼(院)长,具体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日—11月5日)。一是召开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和专项整治任务部署,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南消防条例》、《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使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二)综合治理阶段(11月6日—25日)。一是依托网格化平台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检查和督查,组织业主、物业公司对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对住宅小区中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落实。二是对小区内消防设施损坏或占用、车辆违规停放、消防通道受阻和物业不履行消防职责及履行不力的等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整改的,各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26日—30日)。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联合对全县住宅小区进行验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力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和协调,进一步提高对居民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业管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