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官方入口关于印发封丘县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点击次数:168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封丘县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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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5日
2022年8月15日
封丘县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为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和保供能力;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黑加油站(点)和黑加油车,实现动态清零;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油品行为,确保油品质量合格率按国VI标准稳定在95%以上;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各类偷税漏税行为,实现“以票控税、以税控源”全环节闭环监管。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打击黑加油站(点)。保持打击黑加油站(点)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并拆除被认定为黑窝点的违法违规自建油罐、橇装式加油设施(含内部站)等。依法依规取缔或关停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手续或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对商务部门认定为无法完善手续的加油站(点),由发证单位依法吊销已发证照或不予办理延期。
(二)严查流动黑加油车。以物流基地、施工工地、重型货车和油品运输车辆集中区等为重点,严查无证经营、非法改装并销售成品油的各种车辆,依法没收违法流动销售的成品油,扣留违法流动车辆。加大成品油运输车辆监管抽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车辆所属营运公司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偷税漏税行为。加强加油站税控系统信息化建设,强化成品油流通领域“以票控税、以税控源”全环节闭环监管,依法打击破坏或擅自改装加油机以及销售无票油、变票油等偷税漏税违法行为。
(四)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劣质油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新能源、清洁能源、环保能源、绿色能源、调和燃料、轻质循环油等名义销售不符合国VI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和柴油等油品行为。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加大对加油站(点)等油品质量的抽检力度,重点抽检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国、省道加油站(点)。严禁违法购销、存储劣质油品,一经发现,追踪溯源,依法查处。
(五)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购销、存储劣质油品等涉嫌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现象发生。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六)净化成品油应急保供市场环境。商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调度具备成品油生产和批发条件的企业组织加油车辆,为应急处置现场,物流园区等重型柴油货车集散地,以及“三夏”“三秋”季节农村地区,以优惠价格配送符合国家标准并依法纳税的车用柴油(闪点≥60℃),实现正规送油车常态化运营,挤压黑加油站(点)和流动黑加油车生存空间。
(七)加强安全环保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加油站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消防设施配备、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情况,防范遏制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事故。落实有关环保要求,重点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安装运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八)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严格落实加油站员工核酸检测,用油消费者进站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控措施。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底之前,县政府适时召开动员会,对全县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强化责任,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专项整治活动部署至8月20日,各乡镇、各单位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国、省道,以及物流基地、施工工地、大型货运车辆停车场等区域,严查油品质量,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车)、黑窝点、橇装式加油设施等。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对照方案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2年8月21日至10日15日,县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赴各乡镇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等整治要求,限期整改、对账销号;问题特别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6日至12日15日,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及时总结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成品油流通监管水平和市场保供能力。
四、职责分工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5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2〕24号)确定的工作职责,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失职追责”原则,在专项整治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乡镇政府对本辖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工作负总责,承担辖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主体责任,负责组织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秩序管理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内正在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坚决取缔和打击,对非法正在建设的加油站(点)一律停止建设并拆除已建设施。同时,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在本行政辖区内进行的执法工作。商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打击黑加油站(点)和流动售油车;加强对现有加油站监督管理,对加油站“进销存”登记监管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加大销售站点油品抽检力度,对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的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处罚;严查短斤缺两、价格欺诈违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加快推进税控机安装普及,严厉打击擅自改装税控机等偷税漏税行为。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流动黑加油车、非法油品运输车,对涉及违反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和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各行政机关依法依规移交的犯罪线索追溯求源、一查到底。联合网监部门对利用QQ群、微信群等网络平台从事成品油非法交易的行为进行打击。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加油站、油罐车等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查跑冒滴漏污染环境行为。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加油站(点)、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管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作出处理。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不具备成品油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运输、装卸油品的不安全行为,严肃查处证照不全车辆运输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成品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对违法运输不合格油品的运输车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直至吊销运营资质。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封丘县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景胜海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张生部长、王亮、杜习敏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郭兴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强化协同联动。压紧压实乡镇政府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相关企业要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共同维护成品油流通市场良好秩序。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级执法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现场快速检测初步筛查发现的劣质油品信息,要立即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对企业油品进行抽样并转送至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复检。对查扣的劣质油品,统一交中石化河南新乡分公司返回炼厂重新加工并作相应处理。
(四)加强组织调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信息沟通联络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统筹协调调度,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建立健全奖励机制,鼓励举报投诉,拓宽线索获取渠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对成品油流通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各乡镇、各单位专项整治活动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每周四报送一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每一阶段活动结束后,2日内向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小结;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5日内报送工作总结。县领导适时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联系人:关星鹏 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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