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点击次数:4820
2022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河南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执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努力做到责任明确、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始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安全实施,完成了年度补贴任务。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22年上级拨付封丘县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1296万元,支付2021年超录资金106.406万元;今年可支配中央资金1189.59359万元。
资金使用及补贴机具情况
(一)国补资金使用及补贴机具情况
1、补贴收获机械192台,使用补贴资金930.46万元;
2、补贴还田机377台,使用补贴资金50.62万元;
3、补贴花生、薯类收获机34台,使用补贴资金44.952万元;
4、补贴旋耕机414台,使用补贴资金55.66万元;
5、补贴播种机295台,使用补贴资金32.451万元;
6、补贴打捆机31台,使用补贴资金50.2万元;
7、补贴喷灌机7台,使用补贴资金5.5997万元;
8、补贴其它机具15台,使用补贴资金14.933万元;
2022年补贴各类农机具1365台,受益农户987户,使用补贴资金1184.8757万元。
(二)累加补贴资金及补贴机具情况
上级拨付累加补贴资金43万元,2021年结余148.1134万元,2022年10月县财政统筹60.1134万元,2022年累加补贴资金总计131万元。
1、补贴旋耕机362台,使用补贴资金16.279万元;
2、补贴还田机318台,使用补贴资金14.251万元;
3、补贴打捆机、花生收获机36台,使用补贴资金10.964万元;
4、补贴播种机295台,使用补贴资金10.694万元;
以上共补贴机具1002台,使用累加补贴资金53.002万元。
二、工作措施
补贴工作实施过程中,我县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有:
1、成立了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政策执行无偏差,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成立了主抓农业的县政府党组成员任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补贴实施方案
依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封丘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按“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方式实施。
3.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为全面落实补贴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负起责任,保证这项惠农政策规范实施。农机中心抽派业务骨干成立项目实施组,并对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细致地划分,责任到人。
4、加强补贴政策宣传力度
印发农机购置补贴宣传资料5000份,利用农机安全宣传月、农机专业合作社、经销商等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补贴公告,提高群众对补贴政策、补贴程序知晓率,扩大农民的知情权。
5、设立补贴工作专栏
为保证购置补贴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在农机中心设立补贴公示栏,张贴购机补贴流程、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发布更新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受益对象,便于群众办理和对工作人员监督。设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和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电话0373-8293767,开展政策咨询、投诉接待。
6、加强审核和信息公开力度
为保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到实处,防止套取补贴资金现象发生,农机中心人员要对补贴额度高、省级累加补贴机具进行二次抽查、核验。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补贴政策、监督投诉电话、执行进度等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7、加强与财政配合
农机工作人员在补贴系统录入购机者相关信息,经核实无误,公示期过后,农机中心分批次向县财政局提交发放汇总明细表,经农机中心核验补贴机具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群众社保卡中。
三、突出补贴重点,实施双补优惠政策。
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根据《河南省2022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的要求,同时依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补贴实施方案对农民(组织)购置实行省级财政累加补贴政策。今年共使用省级累加资金53.002万元,补贴农机具1002台。
四、农机购置补贴取得显著成效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连续不断地实施,一是我县农机装备结构明显改善,农机装备总量迅速增加,加快了农机更新的速度,提高了作业水平;二是农机作业领域不断延伸,农民使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三是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门路,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四是推进了农机化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扶持引导下,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快速发展。
由于办公条件不具备一站式服务和疫情原因2022年补贴资金兑付未能及时兑付,下一步抓紧时间进行补贴机具核验工作,争取12月底将补贴资金兑付完毕。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22年上级拨付封丘县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1296万元,支付2021年超录资金106.406万元;今年可支配中央资金1189.59359万元。
资金使用及补贴机具情况
(一)国补资金使用及补贴机具情况
1、补贴收获机械192台,使用补贴资金930.46万元;
2、补贴还田机377台,使用补贴资金50.62万元;
3、补贴花生、薯类收获机34台,使用补贴资金44.952万元;
4、补贴旋耕机414台,使用补贴资金55.66万元;
5、补贴播种机295台,使用补贴资金32.451万元;
6、补贴打捆机31台,使用补贴资金50.2万元;
7、补贴喷灌机7台,使用补贴资金5.5997万元;
8、补贴其它机具15台,使用补贴资金14.933万元;
2022年补贴各类农机具1365台,受益农户987户,使用补贴资金1184.8757万元。
(二)累加补贴资金及补贴机具情况
上级拨付累加补贴资金43万元,2021年结余148.1134万元,2022年10月县财政统筹60.1134万元,2022年累加补贴资金总计131万元。
1、补贴旋耕机362台,使用补贴资金16.279万元;
2、补贴还田机318台,使用补贴资金14.251万元;
3、补贴打捆机、花生收获机36台,使用补贴资金10.964万元;
4、补贴播种机295台,使用补贴资金10.694万元;
以上共补贴机具1002台,使用累加补贴资金53.002万元。
二、工作措施
补贴工作实施过程中,我县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有:
1、成立了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政策执行无偏差,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成立了主抓农业的县政府党组成员任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补贴实施方案
依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封丘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按“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方式实施。
3.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为全面落实补贴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负起责任,保证这项惠农政策规范实施。农机中心抽派业务骨干成立项目实施组,并对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细致地划分,责任到人。
4、加强补贴政策宣传力度
印发农机购置补贴宣传资料5000份,利用农机安全宣传月、农机专业合作社、经销商等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补贴公告,提高群众对补贴政策、补贴程序知晓率,扩大农民的知情权。
5、设立补贴工作专栏
为保证购置补贴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在农机中心设立补贴公示栏,张贴购机补贴流程、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发布更新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受益对象,便于群众办理和对工作人员监督。设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和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电话0373-8293767,开展政策咨询、投诉接待。
6、加强审核和信息公开力度
为保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到实处,防止套取补贴资金现象发生,农机中心人员要对补贴额度高、省级累加补贴机具进行二次抽查、核验。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补贴政策、监督投诉电话、执行进度等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7、加强与财政配合
农机工作人员在补贴系统录入购机者相关信息,经核实无误,公示期过后,农机中心分批次向县财政局提交发放汇总明细表,经农机中心核验补贴机具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群众社保卡中。
三、突出补贴重点,实施双补优惠政策。
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根据《河南省2022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的要求,同时依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补贴实施方案对农民(组织)购置实行省级财政累加补贴政策。今年共使用省级累加资金53.002万元,补贴农机具1002台。
四、农机购置补贴取得显著成效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连续不断地实施,一是我县农机装备结构明显改善,农机装备总量迅速增加,加快了农机更新的速度,提高了作业水平;二是农机作业领域不断延伸,农民使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三是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门路,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四是推进了农机化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扶持引导下,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快速发展。
由于办公条件不具备一站式服务和疫情原因2022年补贴资金兑付未能及时兑付,下一步抓紧时间进行补贴机具核验工作,争取12月底将补贴资金兑付完毕。
封丘县农机中心
2022年11月14日
2022年11月14日